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文件,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房。
来源:吉屋网
发布时间:2019-01-04 15:32:19
购房者收房时,开发商应提供给购房者的主要文件为“两书一表”。
“两书”为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“一表“为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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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从2006年元月1日起,北京开始实施分户验收,因此,开发商在交房时还要向购房者提交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》。
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,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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